学生应聘遭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被支持
【标题】学生应聘遭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QQ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求职,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看到招聘信息后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为好友。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其缴纳3000元培训费及5000元保证金,承诺两周内返还。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8000元后,发现公司网站无法访问且账户被冻结,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使用虚假资质吸引求职者垫付资金,实际已将款项转入关联账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招聘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扣除已支出的运营成本。争议焦点在于资金用途是否属于合法经营活动及是否存在履约能力瑕疵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公司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核验,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且被曝存在多起类似投诉。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网站备案信息,认定公司实施了虚构交易场景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8000元垫付款项,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培训费''保证金'等名目要求提前转账的行为,核实公司资质时需查验经营异常名录。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需注意取证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