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冒充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冒充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岗位,因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导致信用卡被盗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小区门口遇到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男子李某,以提供高端家政服务为由承诺高薪。李某通过电话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招聘软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贷款资质审核'。期间谎称公司可协助办理信贷审批,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服务保证金',后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转账解冻,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招聘流程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系李某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电话沟通完成审批流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供通话记录、屏幕共享截图及信用卡交易明细,证明公司员工通过伪造资质文件实施诈骗。公司虽出示内部审批流程文件,但无法说明李某权限来源,最终认可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切勿轻信'高薪急聘'话术。涉及资金操作时需保持警惕,及时通过银行渠道冻结账户。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流程监管,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