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缴费遭冒充客服诈骗
【标题】教育培训缴费遭冒充客服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平台报名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课程,支付首期培训费约3.5万元。后对方以财务人员身份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并扫码支付剩余费用,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盗用,所有款项被转至境外账户。经调查,该公司未开展相关培训业务,且涉案账户与企业注册信息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银行卡信息导致损失,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对方是否构成身份冒充及是否存在合同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转账记录、虚假客服聊天记录及第三方平台投诉证据,要求公司举证说明资金流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真实性,且无法解释账户异常情况,仲裁庭认定其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同时认定其构成合同欺诈,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对虚假交易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核实机构资质与账户真实性。教育培训缴费前应确认线下办理地点,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转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及时主张权利可提高维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