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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诈骗网贷提现款3.5万元案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网贷提现款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贷提现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贷平台申请提现约3.5万元。期间收到自称公司高层的短信要求其将款项转至指定账户,同时遭遇平台客服诱导脱离正规流程进行线下操作。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封停,资金已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转账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第三方诈骗行为不在其控制范围内,且张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存在直接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记录、通讯截图等证据。张某某提供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及支付凭证,证明被诱导脱离系统操作;公司方出示风控流程说明,但无法提供对应时段的核实记录。经核查,公司未对异常转账请求进行有效拦截,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充分的身份验证义务,对资金损失承担次要责任,裁决其赔偿张某某损失金额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贷平台应强化转账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警惕'熟人领导'等身份伪装。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所有通讯记录作为证据。本案警示平台需完善风控措施,避免因审核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