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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学员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学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学员,因该公司宣称可修复征信记录支付培训费3.5万元,后发现资金被非法转移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报名征信修复课程,按对方要求向支付宝账户转账3.5万元。该公司以'征信修复需要额外费用'为由,多次通过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期间财务人员李某等人伪造金融机构名义进行沟通,诱导张某某持续转账。至2024年8月,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已注销账户,所有资金被转入关联账户并快速转出,其支付宝账户亦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服务未完成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营,但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及服务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拒绝出面说明情况。申请人提交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及监控视频证据,显示财务人员多次以'机构人员'身份要求转账。公司未提供反证,亦未履行举证责任,仲裁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确认证据效力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支付宝账户解封及赔偿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百六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伪劣服务陷阱,培训前应核实机构资质并签订正规合同。发现资金异常转移、账户冻结等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通过监控视频、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维护权益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