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资金被追偿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资金被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骗取虚拟币资金约3.5万元,案件涉及冒充客服及公检法人员实施的复合型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电话,称其账户异常需配合调查。对方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并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初期返还2000元后,以'保证金'名义骗取约3.5万元。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线下接触张某某并指导操作,资金到账后立即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诈骗分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导致损失,且未收到任何款项,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证明诈骗事实,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虚拟币转账记录与线下接触证据,认定存在预设骗局的客观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责任,限期返还申请人虚拟币资金约3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先返利后索款'的诈骗套路,建议保留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仲裁机构认定部分责任时,重点考量了诈骗分子线下接触与资金快速转移的异常行为,提示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钓鱼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