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立即向警方报案并调取平台监控视频,发现存在伪造交易记录的嫌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资金损失,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未收到转账款项,质疑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后台监控视频,公司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平台注册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与平台风控日志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但因证据链存在断裂,仅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主体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冒充熟人诈骗;涉及第三方支付的转账需留存完整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