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投资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投资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征信修复骗局及跨境资金流转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推荐虚假网络借贷平台。在李某安排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平台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收到所谓'征信异常'的短信催促。后经核实,该平台并无金融资质,且李某要求张某某进行跨境资金操作以'激活征信修复程序',张某某发现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接入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存在主动充值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发现平台注册信息与公司无关。对方未能出示业务授权文件,且跨境资金流转记录显示收款方为境外虚拟账户。仲裁员结合《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存在违法放贷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遭遇要求跨境转账、虚构专业身份等话术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页面截图作为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