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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假客服骗转3.5万元入虚拟币平台

【标题】老人被假客服骗转3.5万元入虚拟币平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虚拟货币交易。案由为电信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公司发布的'中奖通知',称其参与养老项目中奖需缴纳保证金。对方以公司客服名义添加微信,随后冒充部门领导要求下载虚假APP。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且公司失联,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平台系第三方且已尽审核义务,转账行为系个人操作,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资质。仲裁员现场登录涉案APP发现其域名与公司备案信息不符,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3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中奖'骗局,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对异常交易及时阻断。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养老业务,避免轻信陌生链接。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