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投资平台)因婚恋骗局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APP结识自称金融投资经理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虚假投资APP。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入金。后发现该APP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非法集资项目,平台于2024年7月突然失联,张某某因错过72小时紧急止付时限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部分兑付方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张某某是否构成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及聊天记录,证明被虚假平台诱导投资。公司虽提供所谓'风控系统'说明,但无法解释账户冻结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电信诈骗特征及金融监管规定,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扣除平台实际运营期间产生的合理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虚假宣传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举证责任分配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诱导,发现平台异常应立即通过银行渠道申请止付。建议待业人员谨慎核实投资资质,避免因轻信他人导致财产损失。对于已冻结账户,应尽快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