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刑

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客服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金融机构'QQ号。后以系统故障需充值虚拟币解冻资金为由,要求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户并转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最终资金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精准诈骗,公司未尽审核义务需担责;公司抗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无法核实用户身份,且虚拟币转账属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信息。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文本。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关联性,确认其通过婚恋平台获取精准用户信息并实施虚拟币通道诈骗的全流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责任认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虚拟币转账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并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发现诈骗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