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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APP诈骗张某某3.5万元获支持

【标题】某科技APP诈骗张某某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网络购物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接到自称某科技客服的推销,称其APP可提供低价商品及高收益理财服务。在对方诱导下下载APP并完成第三方支付充值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异常下架且无法提现。调取平台信息显示该APP无合法资质,监控视频证实曾与线下团伙成员接触获取虚假承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交易,平台信息存在误读,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充值记录、监控视频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仅出示内部沟通记录。经质证,公司无法解释APP异常下架与资金冻结的关联性,且未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人民币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保留第三方支付凭证及监控证据。发现平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与线下人员接触。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