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伪造贷款审批流程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民警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贷款为由推荐虚假APP。张某某按指示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速贷通'APP并填写个人信息,经所谓'贷款审批'后获得约3.5万元额度。期间多次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遂于2024年8月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全证据导致追偿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伪造贷款审批流程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提示风险。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张某某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APP开发协议,未出示风控流程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贷款审批过程的异常性及屏幕共享要求的合理性,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操作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其余损失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保全证据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需警惕'公检法'身份冒充,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方应完善风控措施,用户需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及时留存证据避免超过报案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