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虚拟币充值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虚拟币充值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诱导参与虚拟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贷款征信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李某以账户异常为借口多次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补充资金,并伪造政府文件要求提供验证码。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平台申请紧急止付,但资金已转入境外虚拟币通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监管义务导致被骗,公司则称该员工系自主操作且已报警处理。双方就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平台责任边界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风控截图。公司承认李某系员工但称其行为属个人诈骗。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造成用户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身份核验机制,遇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个人应警惕所谓政府人员以征信为名的转账要求,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申请冻结并保存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