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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网购遭遇虚假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网购遭遇虚假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购物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个人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电子产品,订单金额约3.5万元。购买后收到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订单异常需退款,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及人脸识别验证。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配合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盗刷。警方调取监控发现线下街面存在可疑人员聚集,资金流向显示嫌疑人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至多个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信息泄露,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且申请人未保留商品实物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截图,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审核责任。经核查资金流向及监控视频,确认存在团伙成员线下配合线上诈骗的闭环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申请人支付的平台服务费及部分商品款项,共计约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认定信息收集行为违法。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陌生客服诱导,保留交易全流程证据。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轻信精准诈骗导致财产损失。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