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诱入虚拟币账户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诱入虚拟币账户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涉及医疗养老诈骗的纠纷,当事人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交集,该公司以提供养老医疗服务为名诱导老年人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服务的李某(某科技公司员工)。对方以'保障养老资金安全'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某科技公司控制的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初期公司按期返还10%利息,后以'系统升级''账户冻结'等理由拒绝提现,最终账户异常无法联系。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虚拟币账户为第三方合作渠道,资金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且未收到全部款项,主张部分抵扣服务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公司仅能提供一份模糊的合作协议,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实际用途。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明确告知资金流向且存在账户异常情况,构成欺诈。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资金约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认定该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行为。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养老服务+虚拟币'新型诈骗模式,应核实公司资质及资金流向。维权时需注意电子数据固定,建议优先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