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转账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转账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通过短信链接诱导张某某点击虚假投资页面。李某伪造客服身份,以'平台审核需要缴纳保证金'为借口,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资金流向,直接将款项转至李某提供的账户,后发现系诈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银行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平台辩称已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资金系用户主动转账且脱离平台交易,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协议、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等证据,平台提供用户协议条款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平台是否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及是否存在系统漏洞,同时核实资金流向是否涉及真实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有效核实用户身份及交易真实性,对资金安全负有一定管理责任,但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无法启动止付程序,双方责任比例为3:7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第38条、《民事诉讼法》第112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投资者应警惕'返佣'话术,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保存银行流水等证据。脱离平台直接转账行为可能影响追赃效果,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