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扫码被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网购用户扫码被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本案为网购用户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的二维码诈骗纠纷,张某某作为消费者在2024年某月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物时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物后,收到陌生短信称其贷款征信异常,需配合'公安人员'处理。对方以贷款纠纷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并通过伪造公检法证件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转账。在通话中,骗子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核实贷款账户信息。张某某因担心征信问题,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未及时报警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存在虚假贷款宣传,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为交易场所,诈骗行为系用户自行操作,且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短信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认定公司未对异常交易进行有效拦截。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中关于风险提示条款因格式问题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就涉案金额认定及平台责任范围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异常交易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30%赔偿责任,判决退回张某某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8条,经营者应保障交易安全。同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诈骗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紧急止付的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与异常交易监控,消费者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公检法'名义的转账要求,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通讯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