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谎称征信可修复要求转账被识破
【标题】冒充客服谎称征信可修复要求转账被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加入某招聘群,被冒充招聘人员的客服以征信异常需充值修复为由诱导。对方通过电信网络伪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身份,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5万元所谓'保证金'。转账后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对方提供的网站截图系伪造,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电信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其仅为普通个体经营者,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认为双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伪造网站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证明系个体经营。经核查,公司账户无任何与征信修复相关的交易记录,资金流向显示转账至境外虚拟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伪造网站资质等行为,裁决解除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返还全部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关于证据认定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个体经营者同样需承担虚假宣传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