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面试时被要求下载'XX金融'APP并绑定银行卡。公司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其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平台,资金已被快速转移,且无法提现。期间曾多次联系公司客服,均被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以'解除冻结',最终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承担返还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APP界面截图、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资金监管凭证。仲裁员现场演示电子数据固定流程,确认资金流向与诈骗平台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网络诈骗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缴违法所得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切勿轻信高收益承诺。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二维码收款需确认收款方真实身份,避免直接转账至陌生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