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公检法骗转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公检法骗转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因涉嫌网络购物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上以远低于市场价的1999元购得某医疗养老设备。次日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电话,称其购买商品涉及医保诈骗需配合调查,要求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账3.5万元至'安全账户'以完成退款理赔。张某某信以为真,在3小时内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随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APP运营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受骗,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交易通道且已提示风险,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平台责任边界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APP交易记录、通话录音及银行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提供了平台风险提示截图及第三方支付接口协议,但未出示用户身份验证材料。仲裁委委托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在案发时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原告购物款1.05万元,剩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检法'新型诈骗手段,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平台需完善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坚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退款,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