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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未及时止付遭索赔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未及时止付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王某。对方以高额理财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用于'养老产业投资项目'。张某某未核实王某身份真实性,通过平台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但因错过平台提供的72小时紧急止付期,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王某冒充专业人士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资金无法追回。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尽到身份核实责任及张某某是否因自身过错扩大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王某注册信息虚假,审查张某某转账记录显示存在'缴费后办理'的误导性表述。被申请人提交的用户协议中未明确提示72小时止付期限,申请人主张的维权时间因平台告知不充分产生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本金,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身份验证机制,用户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申请止付。对于'缴费后办理'等敏感操作,平台需明确告知维权时限,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