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者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账户冻结

求职者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账户冻结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顾问岗位,公司以股票荐股为名诱导其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对方以'金融理财师培训'为由承诺高收益。通过私聊后,公司人员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谎称可办理'对公账户转账'进行投资理财。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已被冻结,且公司失联。经核查,该公司实际为虚构的个体经营者,且未在金融监管机构备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股票荐股项目、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培训费往来,转账凭证显示为个体经营账户故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账户冻结截图。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转账至非正规金融机构账户,且公司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培训费-理财金'类变相融资骗局,核实公司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金融业务备案。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报警,保留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本案中公司脱离正规平台交易、虚构主体构成刑事诈骗,维权时可同步主张民事赔偿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