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认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学历提升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声称需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才能完成认证。李某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制造紧迫感,要求张某某提供微信验证码并配合操作。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学历提升资质,通过虚假承诺骗取钱财;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及平台支付凭证,发现资金流向与虚拟币交易相关。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履行证据,且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对话记录被鉴定为伪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权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教育项目诈骗,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教育许可文件。遭遇虚拟币交易要求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真实性,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