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高收益理财为由进行投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顾问的李某。对方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推荐'教育行业定投计划',声称月收益可达20%。李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并进行支付宝转账,先后诱导其投入约3.5万元。在获得初期小额返利后,APP突然下架且无法联系客服,李某随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本金。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未与张某某签订合同,认为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承认APP系其运营但否认直接参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操作的异常性及APP下架时间线。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返还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撤销制度;《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的投资诱导,核实平台资质及员工身份。屏幕共享操作存在重大风险,建议保留完整操作记录。APP下架后应立即固定证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