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婚恋诈骗3.5万元追偿案

张某某被婚恋诈骗3.5万元追偿案

【标题】张某某被婚恋诈骗3.5万元追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经营旅游项目的婚恋对象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下载名为'财富通'的第三方投资APP,声称需通过安全账户转账规避平台风控。张某某陆续向李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转入2.8万元,后发现该APP系伪造,李某某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曾因用户投诉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告知张某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导致损失,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且已封停账号,交易系用户与李某某直接达成,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涉案账号确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公司承认账号存在但否认直接参与诈骗。双方就平台责任边界展开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封号通知送达记录及风险提示机制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电信业务

【分析启示】社交平台运营方需强化用户实名认证与异常交易监测,投资者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交易信息。本案警示:平台责任与用户防范意识需双重强化,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影响责任认定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