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婚恋对象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对象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虚假投资平台。本案系因网络婚恋诈骗引发的财产纠纷,涉案APP已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强制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精英'的李某。对方以中奖为诱饵要求点击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链接,诱导其投入约3.5万元进行虚拟币交易。期间李某通过短信截图承诺高额回报,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APP已下架,且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多个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仅提供技术平台,用户投资行为属自主操作,且未发现直接诈骗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APP下架通知及资金流水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文本,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结合APP运营异常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社交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中奖'类话术诱导。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通过短信截图、APP下架通知等电子证据维权,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