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诱导缴纳3.5万元培训费被仲裁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缴纳3.5万元培训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岗位,因培训退费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公司发布的'高收益理财培训'招聘信息,对方以'内部名额'为由要求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款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培训资质且无法联系。期间对方冒充公司领导通过通讯软件频繁沟通,承诺'保本高收益',但始终未提供项目详情及合同文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虚构培训项目,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培训费为自愿支付,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主张双方为普通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通话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招聘平台广告截图,证明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虚假宣传行为。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考勤记录,无法解释资金流向及项目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培训项目、伪造领导身份实施精准诈骗,裁决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无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禁止虚假投资宣传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陷阱,教育培训类诈骗常借第三方支付渠道转移资金。建议通过正规平台核实企业资质,避免向虚拟币账户转账,保留完整通讯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