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涉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快速审批'为由诱导下载涉案APP,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预付利息为诱饵骗取约3.5万元。李某伪造财务人员身份,谎称需支付保证金才能放款,最终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但实际并无真实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APP已下架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与支付凭证,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名单及内部审批记录。张某某出示的聊天截图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及伪造的财务人员工号,且支付记录与涉案APP关联。仲裁员结合平台下架通知及第三方支付流水,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条款,认定被告方构成民事欺诈并承担返还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避免被冒充;贷款审批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切勿轻信'快速放款'承诺;开启屏幕共享前需警惕异常要求,及时通过紧急止付机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