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缴纳培训费后被转款诈骗 公司员工冒充机构人员获刑
【标题】学员缴纳培训费后被转款诈骗 公司员工冒充机构人员获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宣传及非法占有学员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被承诺可包过考试且无风险。公司员工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保证金'名义诱骗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以'课程升级'为由要求追加费用,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办学资质且平台系虚构,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考试包过承诺并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教学服务,转账为课程费用且已提供培训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虚拟币转账记录、员工李某与张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实际培训服务凭证,李某在庭审中承认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欺诈行为。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培训承诺等违法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法定利息,员工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领域'包过'噱头,核实机构资质及资金流向。虚拟币转账需保留区块链记录,线下接触时应要求查验证件。发现诈骗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