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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冒充金融机构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冒充金融机构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学历提升职位,双方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学历提升招聘信息,对方以'账户异常需立即转账'为由,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付款。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正规办学资质且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已超时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培训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应抵扣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招聘平台广告截图,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仲裁员现场核查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确认转账记录真实有效,但指出张某某未及时验证公司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机构资质,警惕'账户异常需立即转账'等话术,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