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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被虚拟币骗局骗光积蓄

【标题】待业者被虚拟币骗局骗光积蓄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征信问题被诱导参与虚拟币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浏览职位时,被自称公司hr的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建立信任关系,通过视频通话展示虚假的区块链项目数据,以'稳赚不赔'为诱饵要求张某某提供信用卡支付验证码。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至李某指定的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并无相关投资业务,且李某失联。公安机关虽调取了部分监控视频,但因资金已脱离正规交易平台,无法完整追踪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构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的普通投资行为,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但未提供完整监控视频。公司方出示的所谓'业务流程文件'经鉴定存在格式瑕疵。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是否经过正规金融渠道,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部分证据缺失,仅支持返还投资本金的8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虚拟币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建议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及通讯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对于脱离正规平台的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无法全额追回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