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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贷款专员的短信,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通过屏幕共享功能操作账户,后以'安全账户'为名要求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扫描二维码向境外账户汇款,发现受骗后向公司追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失职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员工行为属个人操作,且未签订相关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漏洞,员工行为与职务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部分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内部风控机制,员工遇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公众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发现受骗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