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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冒充旅游公司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冒充旅游公司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提供旅游出行服务为名,通过电话要求其点击伪造的客服链接进行支付宝转账。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先后两次向李某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并非平台员工,且所谓旅游服务从未实际开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被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客服身份认证流程完整,且无法证明李某与平台存在关联,认为张某某轻信陌生链接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链接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对链接真实性提出异议,要求调取平台后台数据。仲裁委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确认链接为伪造,但未发现平台员工与李某的直接关联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客服身份审核漏洞,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2条: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虚假客服信息。

【分析启示】平台应对客服身份认证建立更严格的双重验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并留存完整证据链。本案中电子数据固定成为关键,但因缺乏直接证据导致责任分摊。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