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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人员骗走养老钱被追责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骗走养老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资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网购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医疗养老家政服务。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其在虚假网站投资养老项目,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资金被快速转走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款项流转,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转异常及身份冒充证据,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并赔偿相关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权益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高龄群体应警惕医疗养老项目诈骗,核实机构资质和资金流向。遭遇账户异常时切勿随意提供验证码,应及时通过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并保存电子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