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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骗贷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骗贷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后接到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订单存在异常需贷款审批。对方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虚假借贷APP,通过伪造贷款通过通知及虚假征信报告,要求其在支付宝转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受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诱导下载假平台,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PP为第三方独立运营,与公司无直接关联,且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即主动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通话录音、APP下架公告及转账记录,发现客服使用公司官方话术并提及内部系统。公司虽提交了APP开发协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第三方独立运营。仲裁员要求双方对APP运营主体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认该公司存在管理疏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购用户需警惕'贷款审批'类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客服身份。企业应加强APP资质审核,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