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投资款

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投资款

【标题】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大学生,因网络购物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虚拟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电子产品时,被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添加好友。对方伪造网站截图,谎称可提供'虚拟币投资理财'机会,诱导张某某通过其提供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后以'系统升级需验证账户'为由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醒风险,要求减轻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明。仲裁委结合屏幕共享记录及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但因报案时间滞后影响部分资金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关于资金追缴的规定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强化客服身份验证机制,消费者需警惕'贷款审批'等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