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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误信诈骗APP虚拟币损失难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误信诈骗APP虚拟币损失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身份冒充及非法资金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搜索租房信息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陌生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教育培训退款理赔'为由,谎称可协助办理贷款业务,诱导张某某通过非官方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收到'紧急止付'通知后,发现该APP账号已被注销且收款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虚拟币损失;公司辩称该账号属个人行为,且已配合平台冻结账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贷款专员'的APP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冻结通知。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存证规则及平台监管责任条款进行审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认定其未履行平台交易监管义务,张某某因未核实账户真实性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提醒公众警惕'贷款专员'身份冒充,教育培训退款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异常立即向平台及公安机关双重报案,同时核实收款账户是否与企业官方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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