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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需求遭遇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QQ群收到'人事主管'私信,称需缴纳培训保证金可提升学历。对方伪造公司文件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分三次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该QQ号已封停,且所谓培训项目系虚构,遂向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员工应自行承担转账风险,且未提供培训合同等证明真实交易的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被封停QQ号信息。公司承认QQ号系内部账号但否认管理责任,申请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资金已转出。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诈骗可能性,要求公司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足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内部通讯账号管理制度,员工需提高对'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的警惕,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因员工未及时止付导致损失扩大,但公司对内部账号管理存在疏漏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