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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微信遭冒充领导精准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微信遭冒充领导精准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活服务业务。本案系因电信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为好友后,对方谎称系公司领导并以'维修服务需先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贷款。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贷款审批通过的APP截图,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最终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并损失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且员工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应由公司担责。公司则辩称张某某主动添加微信且未核实身份,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虚假贷款审批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能提供员工入职档案。经核查,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反诈培训且未及时注销离职员工账号,导致诈骗分子利用内部信息实施精准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信息管理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信息泄露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强化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建议完善离职账号注销流程。个人应警惕'熟人领导'类诈骗,核实身份时应通过多渠道确认,避免因轻信他人导致财产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