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培训机构诱导转账遭诈骗
【标题】学生被虚假培训机构诱导转账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现就民事赔偿问题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教育机构招聘人员的陌生电话,对方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诱饵,要求其下载某招聘APP并缴纳培训费用。在APP中,工作人员通过伪造平台信息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3.5万元,初期返还2000元后失联。张某某在察觉受骗后未立即报警,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转账操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培训机构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被申请人称与张某某无业务往来,未收到任何款项,且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注册信息、转账记录截图及通话录音,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对APP截图进行真实性认定,确认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2万元,扣除已返还部分及平台手续费后,剩余款项于15日内支付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招聘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询教育部门备案信息。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第三方支付平台可协助冻结涉案账户,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