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用户被虚假高收益诱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投资用户被虚假高收益诱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公司否认存在违法情形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账号,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投资APP。对方以'政府背景项目'为噱头,承诺年化收益达24%且无风险,要求张某某通过贷款征信刷流水制造虚假资金流水,并将3.5万元投资款转入虚拟币通道。初期获得少量返利后,平台突然关闭,公司以'需脱离平台直接转账'为由要求张某某转款至个人账户,张某某拒绝后遭威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伪造投资项目构成诈骗;公司称系正常投资行为,张某某因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且已返还部分本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贷款征信记录;公司仅提供所谓'项目合作协议'。针对资金流向,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虚拟币通道合法性,公司无法说明。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产生激烈争议,公司承认曾要求张某某私下转账但否认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认定其通过伪造政府身份、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宣传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必须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切勿轻信私聊承诺。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平台操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