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者被要求扫码转账后遭诈骗

求职者被要求扫码转账后遭诈骗

【标题】求职者被要求扫码转账后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工作,入职后被要求缴纳'培训保证金'共计约3.5万元。公司通过企业微信发送二维码收款,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声称需核实身份信息。张某某按要求转账后,发现公司未兑现承诺工作内容,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该费用为正常培训支出,且已提供部分课程资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证明公司通过二维码收款及要求验证码等手段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通知文件,未能说明款项具体用途及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培训项目诱导张某某转账,属于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资金被挪用,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名义要求转账的新型诈骗手段,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用人单位需规范财务操作,避免使用非本人账户收款。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数据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