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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因涉嫌求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对方以'政府背景项目'为由要求其通过虚假APP进行贷款征信操作。在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正常提现且平台账号被封停,遂要求退还资金。公司以'个人操作失误'为由拒绝,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项目、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下载第三方APP导致损失,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客服的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信用卡支付凭证等证据。公司虽承认存在招聘行为,但否认诈骗故意,主张APP为张某某个人行为。仲裁委要求双方就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技术鉴定,结果显示聊天记录和支付信息均未篡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政府资质、诱导使用虚假平台等过错,但未直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电子数据证据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平台资质,避免利用虚假身份吸引求职者;求职者需警惕'政府项目'等话术,核实企业信息时应要求查看工商注册资料。本案警示网络招聘中需提高对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交易模式的识别能力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