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领导要求充值被骗3.5万元

冒充领导要求充值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要求充值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直播带货期间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短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嫌疑人多次伪装成领导身份,通过电信电话和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谎称已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按指示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转账请求真实性导致被骗,公司则称转账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履行贷款审批告知义务。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员工的转账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诱骗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短信记录、直播平台聊天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确认嫌疑人通过伪造身份和虚构贷款审批事实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转账审批流程证据,仲裁员要求其说明为何未对异常转账请求进行核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建立有效身份验证机制,对员工被诈骗存在管理责任,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98条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企业反诈责任要求。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转账审批双人核实制度,员工遇到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请求需立即核实。网络交易中应留存完整电子数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内部风控机制,防范冒充领导诈骗风险。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