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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投资款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理财APP接触到自称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客服,称其可提供政府背景的投资项目。对方以'资质审核'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APP充值入金,先后诱导其转账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违规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且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实际操作由第三方完成,且APP下架后无法继续服务,主张减轻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APP后台电子数据,发现公司曾多次修改客服话术。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合作伙伴证明。经质证,仲裁委确认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冒充公职人员'的加重情节。

【分析启示】平台需对合作方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用户应警惕'政府背景'等话术陷阱。电子数据固定要及时,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避免轻信线上诱导进行线下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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