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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遭客服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者遭客服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网络投资被骗诉至仲裁庭,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涉嫌非法集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高收益理财项目,通过客服电话与所谓'理财顾问'李某某接触。对方谎称可办理高额返利业务,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初期按约定返还15%收益,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已封停涉案账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称张某某未签订合同属自主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无法证明李某某授权情况。庭审中双方就'缴费后办理'的具体流程产生争议,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存在主动投资行为,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虚假投资宣传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骗局,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先返利后失联'应立即封禁账号并报警,但需注意证据完整性。投资者应核实企业资质,避免轻信'客服'诱导转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