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遭遇婚恋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网站上与自称'李女士'的用户建立婚恋关系。对方以'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金服通'的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能提供高收益投资机会。在获取张某某账户权限后,通过多级账户拆分操作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造成账户异常交易。张某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投资款,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身份审核不严,导致其受骗;公司则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用户实名认证流程及资金异常流转证据,认定公司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责令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违法所得,并对张某某损失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第298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投资诱骗,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对于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交易,应通过司法途径追责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