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退费骗局遭仲裁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退费骗局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公司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共服务办理'为名承诺低风险高收益退费方案,诱导张某某在虚假APP上操作。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资质且无法联系负责人,遂申请仲裁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退费骗局构成诈骗,公司辩称属商业合作纠纷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听取双方陈述后,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也未说明验证码使用目的,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退费事实、伪造公共服务场景等行为,裁决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机构以'退费'为名实施诈骗,保存微信转账记录和APP操作证据。发现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行为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仲裁机构对虚构公共服务场景的欺诈行为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