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个体经营者被虚假APP骗3.5万元

个体经营者被虚假APP骗3.5万元

【标题】个体经营者被虚假APP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市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由诱导使用虚假APP进行信用卡支付,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对方以提供贷款征信服务为诱饵,要求其下载名为'征信通'的虚假APP。工作人员冒充政府机关人员指导操作,通过信用卡支付分4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该APP被平台封停,张某某发现账户资金异常流失,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身份冒充及诱导使用非法支付平台行为;被申请人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APP封停属第三方原因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政府人员的通话记录、APP操作截图、信用卡交易流水及平台封停通知。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对APP真实性及资金流向未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征信服务、伪造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诱导使用非法支付渠道等违法行为,责令其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用人单位应履行告知义务,对员工因欺诈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警惕以征信服务为名的诈骗套路。用人单位需完善风控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阻断。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保真实性,建议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